5月14日至15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法律系新兴技术风险法律规制小微团队围绕“公共治理与风险法律规制问题”举行系列学术活动,本次活动邀请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戚建刚和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小钢两位教授,小微团队成员陈国栋副教授、陈光博士、刘琳琳博士、赵大千博士和姜瀛博士参加。其中,5月14日的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和学术论坛两部分,由法律系、MPA教育中心和小微团队联合举办。
14日上午的学术活动在文科楼610举行。戚建刚教授做了题为“公法防治群体性事件的新模式”的学术报告。戚教授从现阶段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及其危害出发,分析了行政法防治群体性事件传统模式(即“压制型模式”)的局限,提出了防治群体性事件的新模式——“疏导式”防治模式,并就如何从行政法视角构建这种新的防治模式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讲座由陈国栋副教授主持,15级MPA大连1班学员和法律系学生参与旁听与互动。
14日下午的学术论坛在八角楼A302模拟法庭举行。戚建刚教授、王小钢教授、陈国栋副教授、陈光博士、赵大千博士与姜瀛博士等六人分别以“风险规制的兴起与行政法治的发展”、“风险社会与环境风险”、“公共治理视角下的风险规制”、“地方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风险社会视野下的工伤事故法治”和“环境风险、专家责任与刑法话语——对出具虚假环评文件行为入罪化的思考”为题作了学术报告和研讨。学术论坛由陈国栋副教授主持,15级MPA大连2班学员和法律系学生参与旁听与互动,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丁轶博士和李娜博士也应邀参加了论坛并进行了交流。
15日上午在文科楼408会议室,戚建刚教授和王小钢教授与新兴技术风险法律规制小微团队成员举行了学术座谈会。法律系副主任陈光、小微团队轮值负责人陈国栋首先介绍了人文学部小微团队的建设宗旨、本团队的研究定位及内容等。接下来,戚教授做了“如何进行风险法律规制研究”的学术讲座,就如何提高团队研究水平从理论预设和深度、研究方法、成果产出和对外合作等方面提出了详实的建议。王小钢教授也结合了自己的研究经历,从研究选题和学术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小微团队成员则结合自身体会,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最后,与会者都表示愿意在今后的学术研究中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小微团队的研究不断深入并产出有影响的成果。
本次系列学术活动是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法律系小微团队成立以来举行的一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通过本次活动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研究定位和内容,扩大了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也锻炼了学术管理和交往能力。今后,新兴技术风险法律规制小微团队将继续在学部的支持下,举行各种学术研讨和学术合作,提升团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知名度。
(法律系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