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应法律系之邀,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裴桦教授做客大工讲坛,就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精彩的解读。法律系陈光、栾春娟、王越、刘琳琳、罗海山、陈国栋等老师,法学专业硕士生和本科生,以及新疆公共管理干部培训班部分学员等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法律系赵大千老师主持。
裴桦教授在讲座中指出,近年来由于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时夫妻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引发了许多纠纷,而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得不够详细,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这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的社会背景。该司法解释共有19条内容,其中12个条款涉及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又有5个条款直接规定房产分割问题。裴教授主要对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五个条款,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并结合具体的实例和案例进行了详细地解析。
在讲座的最后,裴桦教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行了评价,认为司法解释(三)主要的立法宗旨是防范借婚姻敛财,但对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贡献保护不足,该司法解释虽然努力衔接婚姻法与民法,但过于偏重财产法思维,而轻视了对婚姻感情及传统文化观念的维护。裴教授希望在未来的婚姻立法中能更加注重相关制度的配套,更希望女性能够自强自立,更加美好地生活。
(法律系 李嘉美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