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哲学系小微团队系列活动在文科楼513顺利开展。小微团队的各位老师以黎汉基《儒家的权利观念——疑难与反思》、白彤东《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家政治哲学》等作品为文本,围绕“儒家的权利观念”这一主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徐强老师首先对产生于西方近代社会的权利——“right”一词的一般意义进行了概括,认为权利应具备以下几个要素:宣称、利益、主张、资格、自由。并提出权利概念的界定至今仍是模糊的。其次,梳理了当今学术界对儒家权利观念反思的四个思路:一是认为儒家存在权利观念;二是认为儒家不存在权利观念;三是认为儒家思想可以与现代权利观念相容;四是认为是否具有权利观念并不能说明儒家思想的价值性。
陈老师认为反思儒家是否有权利观念首先应该对权利概念进行重构,更多的去关注“right”的古今差异。如果接受现代西方那一套权利体系,那显然儒家不具备权利观念,如果能重新构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权利概念,或许儒家的思想中有很多可以与其相接榫的精神元素。仇老师也同意对“right”一词的发展以及语义转化进行一番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如什么时候理解为“正当”,什么时候理解为“正确的”,什么时候理解为“权利”等。同时,各位老师对黎汉基文中“right”的语义讨论予以肯定,但对“主体性构想”和“客体性构想”的理解产生了一定的质疑。除此之外,陈老师和仇老师对正当是否等同于权利各持己见并进行了相应的论证,其他老师也都针对该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将哲学思辨的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
本次活动是哲学系小微团队系列活动之一,通过这次活动,各位老师及同学在交流中共同探讨学术问题,分享彼此的观点,加深了彼此的了解,在彼此思想的交流和碰撞中深化各自的思想,对今后哲学系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学术讨论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刘萌萌/供稿)